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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通知

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通知
(武房办〔2005〕96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5〕99号),现就做好我局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一)节约时间,简化程序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时间观念和岗位意识,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行为。要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减少工作环节等方面下功夫。

  (二)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勤俭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写短文章、开短会。不开没有实际意义的会议,不在风景旅游点组织会议。市局领导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不搞迎送陪同。需要就餐的,尽量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

  (三)减少开支,节约办公经费

  各单位要从严从紧配置办公设备,提倡修旧利废,节约用纸、墨盒等耗材。各单位上报市局的文件,一律采用双面用纸。各单位召开会议,要对会议成本实行总量控制,杜绝一事多议,悬而不决。有条件的单位要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交易中心、登记中心要尽快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各处室要切实利用好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杜绝铺张浪费,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各单位要倡导节约型办公和生活方式,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引导合理的消费行为,杜绝浪费,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一)节约用电

  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杜绝长明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要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风量在中风以下。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尽量不开中央空调;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二)节约用油

  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机械,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集中清理和处置超编超标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模,执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严禁公车私用;单位公车原则上每天停放在单位,严禁司机将车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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