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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规范会计、评估中介领域市场秩序,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我市会计、评估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财政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武财治贿[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会计、评估中介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会计、评估中介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执业行为基本规范,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会计、评估中介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会计、评估中介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实施监管,是财政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两个行业为争市场、揽业务等商业利益,也容易发生商业贿赂问题。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端正党风政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借这次治理商业贿赂的东风,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答题问卷活动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做好此次工作,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工作专班,由会计处、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绩效评价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确保全市治理会计、评估中介机构商业贿赂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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