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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等关于下达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的通知
(武发改投资[2006]161号)


各有关开发建设单位: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下达武汉市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计划项目为17个,净用地面积196.736公顷,计划施工面积342.9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42920万元。其中,续建项目2个,计划施工面积4.6万平方米;新建项目15个,计划施工面积338.32万平方米。
  二、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须在6个月内到规划、国土部门登记申报建设手续,已登记的项目有效期为12个月。
  三、汉阳龙江庭园项目待汉阳新区建设指挥部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后,到市规划、国土部门申报立项。
  四、各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运作。对严重违规的开发建设单位,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建设资格并依法查处。
  五、各开发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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