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为低保户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局、区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将对全市(含远城区)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低保户家庭
指纳入低保1年以上的低保户家庭。
(二)困难残疾人
指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
二、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办理房屋交易时,免收房屋交易手续费;
(二)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免收房屋登记费;
(三)免费提供灭治白蚁服务;
(四)免费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三、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
除武汉市房产局、房改办规定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低保户家庭
1、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1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困难残疾人
1、低保户残疾人
(1)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武汉市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户多残家庭及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
(1)《武汉市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在办理以上手续时,认真审查《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武汉市残疾人证》、《本市户口簿》原件,其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各相关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各区局,市交易中心、登记中心、鉴定站、白蚁所在办理以上业务时,仍按原市、区分工执行;
(四)各区局、市交易中心、登记中心于3月1日在办证服务大厅张贴布告,将低保户、困难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