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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同意延长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同意延长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4]6号)


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延长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试行收费期的函》(宁信产办[2003]39号)收悉,根据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试行期内没有大范围证书应用收费的实际情况,目前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不妥。经研究,同意延长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认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执行日期,即延长到2004年12月31日,届时根据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我区的经济状况,社会承受能力,正式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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