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举办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鄂建[2006]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中建三局、一冶、省工建集团公司:
根据建设部建人[2006]37号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的精神,加快提高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国家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今年9月至10月共同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了做好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选拔优秀参赛选手,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决定共同举办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由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主办,成立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大赛组织委员会和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全省大赛。
二、大赛工种
本次技能大赛的工种为: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
三、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报名选手以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中建三局、一冶、省工建集团公司为单位参赛,进鄂施工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区的职业技能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大赛时间
全省大赛于2006年7月至8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地于今年6月底前,将参赛选手报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68873030、68873029
五、大赛内容
大赛按各工种技师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