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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黑政发〔2009〕9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金融业稳步健康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省金融业总体规模不大,金融机构较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信贷支持经济力度不够,资本市场发育缓慢,金融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为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壮大我省金融业整体实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加快金融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一)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大力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我省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在我省开办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形成主体丰富、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

  (二)努力做强地方金融机构。组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创建我省地方金融资本运营平台。整合重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龙江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和经营领域。支持江海证券公司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咨询评估等业务,成为综合性证券公司。支持鑫正担保公司发展再担保业务。加快发展地方期货经营机构。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二、扩大信贷投放,满足资金需求

  (三)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支持我省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努力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改进贷款方式,简化审贷程序,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重,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四)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组建省再担保集团,提高全省担保机构的整体实力。引导担保机构之间开展联保互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切实增强担保机构信用放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担保市场,重点发展农民互助性质的担保组织。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开展农产品订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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