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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4]42号)


自治区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财(会)函[2004]22号)收悉。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革高级会计师资格单一评审办法,国家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4号)确定宁夏为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省、区。经研究,同意你厅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中收取报名考务费,现就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包括报名费、试卷、表、册、专用笔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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