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银川长城路和银川东二环路停止收费的通知
(宁价费发[2004]71号)
银川市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路建设贷款实行统借统还政策的批复》(宁政函[2004]14号)的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6月1日起,银川长城路和银川东二环路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重新印发《银川市长城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发[1998]8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银川东二环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宁价费发[1997]2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