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内 容 与 标 准 |
(一)基本要求 | 1、物业管理企业持有资质证书。2、 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3、 物业管理企业建立较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佩戴统一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5、小区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住户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查阅方便。 |
(二)房屋管理 | 1、按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2、房屋外观完好;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3、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4、 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户有明显标志。 |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可随时启用。3、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4、小区庭院灯、楼道灯、喷泉灯、车库灯完好率不低于80%,并按规定时间开关。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重点区域每5小时巡查1次。2、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
(五)保洁服务 | 1、小区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公共楼道每3日清扫1次。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4、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六)绿化养护管理 |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2、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3、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