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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考试费及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考试费及工本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4]154号)


自治区交通厅:
  《关于申请核定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考试费及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函》(宁交函[2004]220号)收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宁夏交通厅申请收取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考试费及工本费的复函》(宁财综发[2004]656号)精神,现就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
  1、考试费80元/人次(包括客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旅客急救、货物装载保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检测)。
  2、工本费10元/证。
  二、各级运输管理部门收取营业性道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考试费和工本费时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所收费用专项用于考试、发证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三、本复函自二OO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OO四年十月十四日

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培训时间(天)
理论干部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005
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005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407
副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407
其它类型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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