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宣传、平稳过渡。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让社会公众了解新旧命名编号的区别,深入宣传实施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重大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影响公众出行,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五)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按照交通部统一部署,根据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以本次实施工作为基础,建立起我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确定国家高速公路在我省境内的路线走向。
(二)完成《广东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编制,对我省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进行梳理,确定各条路线命名、编号和里程桩号传递方案。
(三)完成广东境内已建成通车(含2008年1月1日前建成)的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指路标志、里程牌的规范设置等调整实施工作,调整其他公路(道路)上与国家高速公路相关的指路标志信息。
(四)同时完成相应公路数据库、公路信息服务网站等信息系统和公路交通地图中国家高速公路信息的更新。
(五)总结完善实施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省交通厅成立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厅综合规划处、基建处、公路运输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安全生产处、监察室等处室和省公路管理局、交通咨询服务中心、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省交通集团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陈冠雄
副组长:王富民、张 健、左智飞
领导小组成员:贾绍明、蒋炽军、李时锋、郑顺潮、陈永康、李海南、钟增泉、尹良龙、苏纪开、黄建跃。
(二)责任分工
1、综合规划处负责确定和落实国家高速公路网在我省境内的路线走向,提供2007年12月31日前通车的我省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组织编制并审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及《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2、基建处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指导,做好与交通部的沟通、衔接工作,协调、落实、检查实施等工作;负责审查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的交通标志工程设计,组织协调、检查工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