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计算中心职责:
1.负责网上采集系统网络硬件环境的技术支持、保障及系统软件的维护与更新;
2.负责网上采集系统用户账户及密码的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全市网上采集系统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
4.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网上采集数据的保密工作。
(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职责
1.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网上采集的统计数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将新增或删除的统计调查单位名称和代码以传真的形式报送市局相关专业处备案。经市局相关专业处核实后,报市局计算中心在网上采集系统中添加或删除用户。新增的统计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由区市县和先导区统计部门根据调查单位填报的资料按要求在网上填报;
3.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网上采集的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和有关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4.报表上报期结束后,负责及时整理未报表单位名单,做好催报工作;
5.负责解答基层统计调查单位提出的报表相关问题,如当时不能解答,应及时与市局沟通,得到明确答复后将处理方案及时反馈至基层企业;
6.负责保存好由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填写的各种申请及记录表,以备查验;
7.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网上采集数据的保密工作;
8.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地区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统计调查单位职责
1.凡是网上采集系统中出现的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的专业报表,统计调查单位应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报,不得拒报、迟报、瞒报。
2.网上报表时间为市统计局制度规定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统计调查单位必须将报表在网上报送,即报表状态为已上报。
3.网上上报后,统计调查单位应将已上报的报表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保存三年期限,便于统计执法检查。
4.在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后或报表已被统计部门验收后,统计调查单位如要改变报表数据,应填写《报表数据更正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可以更改。
5.统计调查单位需要重置用户密码,应向市局有关专业管理员提出申请,经专业管理员批准登记备案后报市局计算中心,执行密码重置操作。
6.统计调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表,应征得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表期限结束前报送纸介质报表,由上级统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无正当理由超过上报时间的,视为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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