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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纪要的通知
(鄂建[2006]7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湖北辖内各中心支行:

  根据建金管[2006]104号文件《关于印发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的通知》要求,2006年5月24日,湖北省建设厅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在湖北省建设厅联合召开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会议根据建设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通知精神,对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形成相关会议纪要。现将《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纪要》和《关于印发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的通知》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告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处。

  附件一: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纪要

  附件二:关于印发建设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的通知(略)

湖北省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纪要

  2006年5月24日,湖北省建设厅与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召开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协商会议,会议根据建设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通知精神,对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部署,做好湖北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按时完成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任务,是当前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为切实做好公积金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确保在今年三季度内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报送任务,会议决定: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会议决定成立湖北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处、科技处组成的工作小组,建设厅张云处长、人民银行刘东处长为组长,邹江、苗挺为副组长,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会议强调,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建设厅和人民银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健全征信系统,增强住房公积金监管能力”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会议要求,建设厅与人民银行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尽快构建一个完善的信用信息采集和报送机制、一个畅通的信息传输网络和一个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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