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局各处(室)站、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4月18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确保“五一”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五一”假期时间比较长,做好假期的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认真督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安全。
二、突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节前,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对农业生产机械、防火防爆设施及农药存储、化学实验药品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做到严格制度,强化责任。如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加强对有关设备、设施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所属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强化监管措施,抓好农业专项工作生产安全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局属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节前,要做好对农村沼气、农村秸秆气化站、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等安全生产的检查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监管力度,严格农药使用管理,对违法销售使用剧毒、高度农药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对当前容易受农药污染的蔬菜类产品给予重点监控,做好收获前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繁荣和食品质量安全。局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节前要做出相应部署,特别是节日期间有生产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实行领导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