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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坚决制止向供种企业乱收费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坚决制止向供种企业乱收费的紧急通知
(鲁农发电〔2007〕17号)


各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市、县(市、区)农业局(棉办):

  为保障国家棉花产业安全,增加棉区农民收入,中央财政今年启动了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其中,安排我省补贴面积630万亩,补贴资金9450万元。经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研究并报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山东棉花良种推广补贴任务由德州、滨州、聊城、菏泽、东营、济宁6市的夏津等23个县(市、区)承担。经前一阶段的紧张而又扎实有效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完成较好。项目区所需良种也由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了统一采购,并确定了供种企业。目前,已进入供种企业和项目承担县(市、区)农业局(棉办)就合同详细条款进行沟通和合同签署阶段。

  近日,有供种企业来电话反映,在项目承担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供种企业洽谈过程中,个别项目承担县农业局(棉办)向供种企业提出不正当要求,有的要求供种企业每亩上缴农业局2-5元钱的技术培训和工作经费。这种乱收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合同的正常签署和及时供种,影响到项目的实施。

  棉花良种推广补贴是一个重大的惠民政策,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策性非常强。项目实施如何,不仅影响到广大棉民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决不允许向供种企业乱收费和提出其它不正当要求。对发现此类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停止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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