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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实施检疫检查的通知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实施检疫检查的通知
(济农农字[2007]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是国家及各级政府为提高种粮效益、提高粮食品质、增加农民收入而实行的一项重大惠民措施,目前在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实施。为防止小麦腥黑穗病、棉花黄萎病等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确保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各项惠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农业厅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对我市“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统一供种进行全面检疫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统一供种实施检疫工作的认识

  各县(市、区)一定要提高对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危害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的检疫检查工作。“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涉及的品种多、面积大、农户广,一旦出现疫情就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各地要吸取济宁市2006年传入小麦腥黑穗病给当地小麦生产、经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深刻教训,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查找并针对各自检疫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统一供种检疫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良种,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在我市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小麦、玉米、棉花统一供种检疫执法工作

  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山东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的检疫检查,检查率要力争达到100%。今年我省“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涉及小麦、玉米、棉花,各地要积极搞好供种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认真核查竞标单位提供的小麦、玉米、棉花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对当地收贮和由外地调入的小麦、玉米、棉花种子要全部抽样检验。对无检疫证书的种子,要做好询问笔录,按程序进行抽样、检验,带有植物检疫有害生物的种子绝不能作种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认真做好小麦、玉米、棉花种子的产地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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