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济农发〔2006〕91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明确牵头部门,分解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保证各项工作全面得到落实。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蔬菜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大禁用农药在蔬菜集中产区的监管,全面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上使用。
三、全面落实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设备,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每个县(市)区1月中旬前酶制剂法监测蔬菜样品不少于30个,化学定量法监测蔬菜样品不少于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