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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春节及“两会”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浦东新区农发局、农口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分工安排,现对做好春节和“两会”(市人代、政协会议)期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蔬菜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加强对各蔬菜园艺场、蔬菜规模种植区及分散种植区安全使用农药的检查。同时,配合有关单位加大违禁农药的查处力度。

  2、加大蔬菜农残检测力度。市、区县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仪器,加大对本市生产上市蔬菜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样品,及时追根溯源。各蔬菜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及园艺场要加大对配送蔬菜的自检力度,坚决做到不检测不上市,不合格不上市。

  3、加强冬季动物防疫工作。冬季是各种动物疫病的高发期,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打好冬季防疫攻坚战。各畜禽场要切实做好强化免疫、严格消毒、自我封闭,坚决防止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4、加大生猪“瘦肉精”监测力度。继续加强对本市饲养场生猪尿样抽检,禁止“瘦肉精”、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药物的使用。

  5、加强市境道口检查。随着春节的临近,外来畜禽及其产品运入量急剧上升。各指定道口要严格检查、严格消毒,实施全天候监控,坚决杜绝染疫畜禽及病害产品的流入。同时,要加强非指定道口检查,有关区县农委要积极向区政府汇报,并加强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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