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组织新
《条例》贯彻的宣传活动
为将新
《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推向深入,掀起我市新
《条例》的学习高潮,使新
《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经研究,10月份将作为我市新
《条例》的宣传月。我办将分别在10月中、下旬召开全市新
《条例》的现场宣讲和远程培训等活动。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精心组织,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学习、宣传、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新
《条例》的各项规定,了解享有的权力和应承担的义务。
三、准确理解新
《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
新
《条例》确定了一系列新的兽药管理制度,如增加了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了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休药期管理制度、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制度、国家兽药储备制度等。准确理解和把握新
《条例》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是有效贯彻实施
《条例》的前提。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对从事兽药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
《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对新建立的制度逐一研究贯彻实施,并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