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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引导性培训,计划培训40万人次。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20万名。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培训体系。根据本市郊区的特点和本市丰富的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势,坚持以就地培训转移为主,异地培训转移为辅的原则,加强协调和沟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培训体系。努力使教育与农业部门的绿色证书(即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培训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农村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种培训相互沟通、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对农民工实施横跨一、二、三产业、纵连初、中、高技能等级的科学培训体系,既方便农民工参与培训,又避免重复培训、交叉培训。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将培训与相关的学历教育相衔接,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素质。
  (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
  1、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2、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视同城镇失业和协保人员享受政府培训费用补贴,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3、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4、完善和加快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尽快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郊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机制。
  三、“十五”后两年培训项目
  (一)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劳动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信息化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本市郊区由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要加快对失地转岗农民工这方面的培训。此项培训计划每年约100万人次。
  (二)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在对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的基础上,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对象为中青年农民,主要培训内容是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本市郊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劳动力的流向,可选择农机驾驶与维修、林业(护林、造林)、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此项培训计划每年约5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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