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关于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的操作意见的通知
(2004年6月14日)
根据沪农委(2003)第83号“关于推进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对“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提出如下操作意见:
一、远程教育中心(市农广校)按照远程教育教学计划安排,提前一个月排定教育培训节目播放表,并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上海站)暨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网(网址:www.shanghai.ngx.net.cn)“公告栏”发布。各远程教育分中心、乡镇教学点可上网查询近期教育培训节目播出内容。
二、根据远程教育中心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各区县远程教育分中心、乡镇教学点可组织学员实施教育培训,按时收看课件,并组织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同时可通过远程教育网站(上述网址)的“留言簿”栏及时反馈教育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的组织与经费保障:
第一类:政府引导性培训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在政府和行业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培训,是对广大农村劳动者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公民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培训。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是帮助农民掌握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农民掌握致富的本领。对这些人员实施林业、种植、养殖、园艺、蔬菜、食用菌、加工、销售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及现代农业园区专项技术培训。
培训组织主要由政府和行业、社会团体等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及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列入本年度培训计划,以文件及通知形式组织系统内人员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各远程教育分中心及乡镇教学点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由上述部门实行统一补贴政策,对办学单位予以经费补贴。
第二类: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岗职业技能培训。
转岗职业技能培训是根据农村社会发展的职业岗位需求,开展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开展林业养护工、护林工、农业产业化经营者、花卉园艺工、动物疾病防治员等农业特有工种及家政服务员、物业管理员、餐饮服务员等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组织由各远程教育分中心及乡镇教学点具体组织实施。
具备劳动保障部门独立办学资质的远程教育分中心及乡镇教学点可直接与本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经费由劳动部门直接拨给培训单位。还未具备劳动保障部门独立办学资质的培训单位,可通过上海郊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的名义组织生源报名,培训经费由培训单位直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