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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等关于上海郊区区(县)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三)成果要求。规划文本、附表使用A4纸,现状分布局和规划布局图用A3纸,一式20份。现状分布图和规划布局图(2005年规划布局图和2007年规划布局图)按1:25000比例,一式5份。另请提供所有成果CAD、Word、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光盘)。
  六、时间要求
  (一)2004年3月5日之前,召开上海市区县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部署编制工作。
  (二)3月6日-12日,各区县完成资料数据收集、现状分析,以及现状分布图制作。
  (三)3月13日-19日,各区县编写规划文本初稿,拟定2005年、2007年规划方案。
  (四)3月20日- 26日,市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讨论各区县规划中间成果,提出修改指导意见。
  (五)3月27日- 31日,各区县修改完善规划,并报市规划局。
  (六)4月初,市有关部门完成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七、组织协调
  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和市环保局,将加强对区县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并组织力量对区县规划中间成果和上报的规划方案进行讨论审议。建议各区县相应组织有关部门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附:1、上海市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纲要
  2、示意图例
  3、2003年郊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情况表、2003年郊区小型畜禽养殖场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五日

  附件1:
上海市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纲要

  一、规划目的
  战略调整。适应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郊区推进“三个集中”要求,控制生产规模,调减生产总量,降低畜禽承载量,减少产品自给率。
  布局调整。依据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养殖业“十五”发展专项规划》,扩大禁止养殖区,缩小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工作调整。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规范养殖行为,提高养殖水平,实现从应急防治向长效管理的转变。
  二、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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