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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等关于上海郊区区(县)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十二)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十三)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03]5号);
  (十四)上海市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纲要(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三、规划期限
  2003-2007年,与上海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7年)和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相衔接。展望2010年。
  四、规划要求
  (一)现状分析
  以2003年为基础年,收集资料数据,对本区县畜禽养殖业总量规模(包括饲养总量和畜禽粪便排放总量)、分布现状、产业结构,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制作现状分析图,并按照附表一、二要求填表。
  (二)确定规模总量和阶段目标
  按照全市畜禽生产总量调减40%左右,畜禽粪便年均每亩耕地承载量控制在1吨以内的总体目标,和《上海市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分区布局要求,从本区县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总量和结构,并提出2005年、2007年饲养规模控制目标。
  (三)明确规划布局
  按照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分区要求,本区县确定的养殖规模总量和养殖结构,以及养殖分区畜禽粪便年均每亩耕地承载量控制标准,对区县域养殖业作出布局安排,并合理确定养殖场占地规模总量。
  (四)实施规划的对策措施
  按照确定的饲养规模总量、养殖结构、阶段目标、分区布局和用地规模,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规划的分阶段计划、对策措施、配套政策,包括政策建议。
  (五)区县畜禽养殖业近期发展规划,应按照区域全覆盖要求进行编制,所在地的国营农场等单位要积极配合。
  五、规划成果
  (一)规划文本。内容包括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期限、现状分析、规模总量、阶段目标、分区说明,以及实施计划和对策措施等。
  (二)文本附件。
  1、表格。按照附表一、二要求填写。
  2、现状分布图。以区县为单位,按照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标准(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100头以上的牛、10000羽以上的禽类养殖场及其他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图例(示意图例附后)要求,完成2003年现状分布图。比例尺为1:25000。
  3、规划布局图。以区县为单位,按照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三个分区,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标准(同上),图例要求,完成2005年和2007年规划布局图。比例尺为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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