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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05红盾护农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第三阶段从2005年7月上旬至10月上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

  1.7月上旬至10月上旬,开展农机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加强对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农用运输机械等农机具市场的监管,整顿农机具维修市场,坚决打击非法拼装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从事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涉及提供劣质服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抓好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扶优惩劣,消除农机具及零配件的质量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10月1日前,各分局上报农机具及零配件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小结。

  2.9月中旬,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检查的迎检工作。

  (四)第四阶段(2005年10月中旬),开展红盾护农行动阶段性总结

  认真做好2005年2-9月份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各分局务必于10月9日前上报红盾护农总结材料。

  七、行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到组织落实,安排周密,责任明确,使红盾护农行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行动有序、内容丰富,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分局要做好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举办街头咨询、板报横幅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同时,要协调有关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增加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认真总结"2005红盾护农行动"的经验,探讨行之有效的农资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

  (四)建立和完善报告制度和案件上报制度。各分局要及时掌握辖区"红盾护农行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2005红盾护农行动"情况月报告制度。每月1日前,各分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局市场处。同时,完善案件查处报告制度。对查处的案值在5,000元、罚没款在1,000元以上的农资案件,及时报市局市场处,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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