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市场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工商市〔2006〕149号)
各分局:
为认真贯彻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武防安[2006]1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我市市场消防安全,现就加强“秋冬季、国庆节”期间的市场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依照《
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各区工商分局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要督导市场业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完善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落实市场义务消防队巡逻制度,确保市场消防安全。
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各分局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市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导市场业主严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市场业主负责制。各分局要跟踪督办,加大市场日常的巡查力度,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