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为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的管理,特制定《关于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制定关于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市场监管,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关于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局长苑治平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市场处处长叶开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分局分管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全市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对象为全市所有集贸市场。其中重点整治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整治水产、肉食、卤制品行业的经营户。
五、整治内容及措施
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整治。采取“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消费者及舆论监督”三方联动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全面清理检查全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计量衡器的配备情况、强检情况,市场业主公平秤复秤台的设置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强化市场业主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建立“一制二书三落实”的监管制度。“一制”即市场业主建立对消费者投诉市场内发生短斤少两行为上墙公示制,确保处罚到位。“二书”即市场业主与经营者签订销售商品不发生短斤少两行为的承诺书,市场业主与工商部门签订销售商品不发生短斤少两行为的承诺书。“三落实”即落实集贸市场内经营者全面配置经质监部门强检合格的计量衡器,落实市场业主设置的公平秤复秤台,落实市场业主对经营者在商品交易行为时,使用计量衡器的红黑榜制度,每月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对经营者自管责任的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