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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对集贸市场卤制品等食品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在全面摸底清查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市场、重点食品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卤制品添加剂超标等行为,并做到整治与规范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集贸市场卤制品等食品经营情况和销售行为,以及市场建章建制情况。
  (三)交叉检查,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完成后,8月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若干组,采取回避原则,对城区分局辖区的5?10个,远城区分局3?5个集贸市场进行交叉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汇总材料,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在交叉检查结束后,各分局对近一年的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此同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市集贸市场卤制品等食品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依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分局全面展开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加强督办检查,确保此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联合卫生、质监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大整治力度,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工商执法人员要以“六查六看”主要内容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特别是要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的市场综合整治,积极督促市场业主落实自己的管理职责,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分局每月将整治情况及附表及时上报市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整治情况有实例、有数据、有分析、有整改建议。

  附件:
集贸市场卤制品等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分局:
  调查摸底情况 集贸市场总数(个)
  卤制品等食品经营户总数(户) 其中:卤制品:
  豆制品:
  腌制品:
  水发品:
  裸装品:
  宣传整治情况 悬挂宣传条幅数量(条)
  发放宣传资料(份)
  抽样检测户数(户)
  抽检合格率(%)
  “三专四统一”合格率(%)
  “一照二证”悬挂率(%)
  执法处罚情况 取缔无照经营(户)
  责令整改(户)
  处罚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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