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诚信建设,构筑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序号 目标 分值 考核标准
1 以年检为抓手实施信用监管工作 25 实施备案回访制未回访的扣一户0.5分;实施免检制的未开
展免检工作扣1分;重点审查制度,检查属于重点审查的
企业,未按照重点审查的要求实施审查的一户扣1分,扣
完为止。
2 完成数据库企业登记数据的清理 15 未全面开展企业数据清理的,有一个分局的扣0.5分;清理
后不能实现网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5分,直至扣完
为止。
附件4
集贸市场创建考评标准
序号 目标 分值 考评标准
1 市场无出头露尾,大门立面整洁。 20 发现一起出头露尾或立面不整洁各扣2分。
出入口及市场内通道畅通。 出现违规扣1分。
场内沟渠畅通,地面无积水。 沟渠不畅通、地面有积水各扣1分。
2 场内无乱堆放、乱牵挂、乱贴画。 20 发现一起扣0.5分。
场内无暴露垃圾。 发现一起扣1分。
场内无车辆乱停。 发现一起扣1分。
3 悬照(证)整齐、规范。 20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商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划行归市,无出摊、店经营。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4 设立市场公平称和复称台。 20 发现违规一起扣2分。
无违规食品上市。 发现一起扣2分。
熟、卤等加工食品有防尘、防蝇设施。 发现一起扣2分。
5 市场内有专职保洁人员。 20 无保洁人员扣1分。
有环卫、消防设施及保洁制度。
无环卫、消防设施及保洁制度各扣1分。
市场管理人员佩戴标识管理。
无佩戴标识的市场管理人员扣0.5分/人。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