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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四城同创”暨“一会一节”夏季联合战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诚信建设,构筑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序号 目标              分值 考核标准
1   以年检为抓手实施信用监管工作  25  实施备案回访制未回访的扣一户0.5分;实施免检制的未开
                      展免检工作扣1分;重点审查制度,检查属于重点审查的
                      企业,未按照重点审查的要求实施审查的一户扣1分,扣
                      完为止。
2   完成数据库企业登记数据的清理  15  未全面开展企业数据清理的,有一个分局的扣0.5分;清理
                      后不能实现网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5分,直至扣完
                      为止。


  附件4
  集贸市场创建考评标准

序号 目标              分值 考评标准
1  市场无出头露尾,大门立面整洁。 20  发现一起出头露尾或立面不整洁各扣2分。
                     出入口及市场内通道畅通。 出现违规扣1分。
                     场内沟渠畅通,地面无积水。 沟渠不畅通、地面有积水各扣1分。
2  场内无乱堆放、乱牵挂、乱贴画。 20  发现一起扣0.5分。
                     场内无暴露垃圾。 发现一起扣1分。
                     场内无车辆乱停。 发现一起扣1分。
3  悬照(证)整齐、规范。     20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商品摆放整齐,明码标价。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划行归市,无出摊、店经营。 发现违规一起扣1分。
4  设立市场公平称和复称台。    20  发现违规一起扣2分。
                     无违规食品上市。 发现一起扣2分。
                     熟、卤等加工食品有防尘、防蝇设施。 发现一起扣2分。
5  市场内有专职保洁人员。     20  无保洁人员扣1分。
                     有环卫、消防设施及保洁制度。
                     无环卫、消防设施及保洁制度各扣1分。
                     市场管理人员佩戴标识管理。
                     无佩戴标识的市场管理人员扣0.5分/人。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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