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大卫医发〔2008〕99号)
各区市县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大连市区域卫生规划》,我局制定了《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大连市区域卫生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现状
市内四区共有32个街道,人口1967193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0所,其中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所,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人员数量、服务内容等方面达不到国家标准。
二、设置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市内四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备、人员等基本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建立起覆盖全市,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能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设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