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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针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特点,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到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岗位的全科医生、护士、防保人员和中医、口腔、康复、B超、X线、检验、心电图、药学、心理、社区管理等13个专业的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参与率达到100%;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95%以上。
  4.改善和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鼓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到2010年底,全市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区市县城区要达到70%以上。
  5.建立并不断完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形成以学科为龙头,以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为依托,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各类专业人才的教育格局。
  二、实施办法
  (一)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举办城市社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到2010年,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市卫生局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并颁发《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合格证书》。
  (二)加强全科医师骨干队伍的建设。举办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从2008年到2010年,每年选拔20名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师骨干,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个月的骨干培训;选拔优秀的全科医师到国外进修,或到大学进行全科医学研究生培养。
  (三)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市卫生局将组织编写适合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实际需要的《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实践技能培训大纲》,并在2010年前完成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实践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市卫生局统一颁发合格证书。
  (四)做好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前培训,凡没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拟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参加每年一期的岗前培训班学习。
  (五)加强农村区市县城区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队伍建设。举办农村区市县城区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并于2008年-2010年,完成农村区市县城区社区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任务。
  (六)加大城市社区专项岗位培训工作力度。市卫生局将组织编写B超、X线、检验、心电图、药学等专业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并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专项岗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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