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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以农业劳动者为主。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进行职业技能等转移培训;从事农林、水产、畜牧、农机、蔬菜等农民主要进行绿色证书、实用技术等农业科技培训;引导性培训面向广大的农村农业劳动者。
  (二)培训机构和职责
  农村农业劳动者培训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中专、农技中心(推广中心)及各乡镇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等办学机构承担。市级培训机构主要任务是设定培训标准,开发项目,课程设置,编写教材及组织教学管理等。区县、乡镇级培训机构主要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类型
  1、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劳动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本市开展引导性培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本市新建立的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系统实施多媒体教学,农民可以不出镇在各乡镇教学点接受培训。另一种是通过集中面授开展培训。一般培训可在乡镇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进行。
  2、科技培训
  科技培训是在引导性培训的基础上,以适应转岗需求、在岗培训以及上岗培训需求为目的的培训。主要内容可以随着本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而制定内容,如农机、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环保、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农村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含绿色证书培训)。
  随着本市郊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农业园区的建立,将会产生大批农业劳动者接受特种蔬菜、特种经济动物、特种水果、特种水产等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类似“家家富”“万家富”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本市郊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劳动力的流向,可选择农机驾驶与维修、林业(护林、造林)、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获取证书就业上岗。重点群体是中青年农民,尤其是当前未就业的35岁以下的本市郊区户籍的城乡青年,通过政府补贴培训的方式,积极开发一批就业需求量较大的定向培训项目,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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