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4]88号)
农口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的精神,根据
农业部的《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我委制定了《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以及
农业部《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为实现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智力支持,制定本市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郊区要加快推进“三个集中”的战略举措,加快本市郊区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步伐,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依托郊区的产业调整和发展规划,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和竞争、激励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开展农民培训,要坚持按需培训原则,要坚持引导性培训和科技文化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郊区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行业的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
二、目标任务
郊区现有360.71万农业人口,253.45万农村劳动力,其中从事于农业劳动81.45万人。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要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目标,以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力争三年内完成对农民实施引导性培训100万人次;科技培训40万人次;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次的任务(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