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上海市统计局关于本市开展“三农”政策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失效]

  政策的执行情况。由赞成率、执行率、知晓率、配套率等四个指标来反映。赞成率指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所持的态度;执行率指政策的落实情况;知晓率指政策执行对象对政策有关内容的知晓程度;配套率指区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政策的细化配套情况。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评。
  政策执行效果。由受益面、满意率、贡献率等有关指标来反映。受益面指政策执行对象的受益覆盖程度;满意率指政策执行对象的满意程度;贡献率指政策对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程度。主要采用定量方法测评。
  3、评估程序
  由评估工作小组下发年度评估通知;各区县和市有关委办局按通知要求分别开展自评和跟踪测评,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评估报告;市评估工作小组汇总区县和委办局评估报告,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
  四、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市成立“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由市农委、市计委、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各区县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评估。
  2、职责分工
  各区县按照市“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确定的要求,重点评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细化配套情况、实际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各有关委办局对本部门或由本部门牵头制定下发的政策进行跟踪测评,重点评估政策总体执行情况,政策的适应性、有效性、完善性。
  市“三农”政策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年度政策评估的范围和要求;指导和协调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评估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抽样测评;进行政策评估综合分析。
  3、时间节点
  2003年“三农”政策评估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2004年1月中旬基本完成。区县自评估报告于1月20日前送市农委。

  附件:2003年度“三农”政策评估工作的文件目录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3年度“三农”政策评估工作文件目录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全面推进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36号)
  2、《关于确保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办法》(沪府办[2002]40号)
  3、《关于完善上海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2]55号)
  4、《关于加强农村非农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劳保就发[2002]26号)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