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
(沪饲办字[2005]05号)
各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农牧发[2005]2号“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2005年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现将本市开展2005年度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应按照《2005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业部下达给本市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具体监测计划见各附表);负责汇总监测结果按时报农业部有关检验中心,同时报我办;同时做好本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中的各项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分上半年和下半年报我办。
二、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应按照2005年本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2005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2005年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监督抽样工作(具体监督抽检计划见各附表)。根据抽检结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将抽检和查处情况报我办。同时要配合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做好本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督抽检工作。
三、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对2005年本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中200批次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样任务和部分检测工作。并将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的工作情况,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报我办。
四、各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市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所,安排人员协助做好本地区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等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使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表一:2005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附表二:2005年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计划
附表三:2005年上海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
二ОО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一:
2005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