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追加建设金山区500亩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追加建设500亩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请示》(金府发[2005]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追加建设金山区500亩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山区追加500亩菜田生产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金山区500亩菜田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在朱泾镇一农村,与已批准的600亩菜田生产设施基地连片建设。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为上海金山银龙出口蔬菜示范总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