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批复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送《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的函》(崇府发[2005]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崇明县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分别在崇明县港沿镇合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500亩)、崇明县现代农业园区上海良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000亩),项目建设总面积15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为上海良裕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完成时间
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于2005年4月启动建设,2005年12月底完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六、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000.0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546.81万元、单体管棚(含薄膜、防虫网、滴灌)2043.28万元、联栋温室结构体(含薄膜、防虫网、滴灌)2410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48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镇、园区配套700.09万元。
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是郊区农业生产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请你单位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10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7号)的精神,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此复。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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