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市农委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推行阳光行政的目标,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由农委监察室牵头,会同农委办公室、信息中心及各行政许可主体共同研究,将6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依据、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所需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取的费用标准、办事纪律、监督投诉的方式渠道以及办事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考虑到农业行政许可申请人多数在郊区,根据便民、高效原则,由农委信息中心开通了网上办事系统,目前有50项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网上申请审批。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畜牧办等单位专门举办培训班培训网上办事方法,真正方便相对人,提高办事效率。如饲料办的饲料产品批准文号事项,目前共办理126项,有近80%通过网上办理。农委对网上办事的项目,推行红黄灯手机信息警示制度,即当相对人通过政务网提交申请时,网上办事信息系统就会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办事人员,有许可事项需要办理。对未超过办理时限的事项,在网上用黄灯警示,超过时限的用红灯警示。
6、加强行政监察,确保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市农委监察室注重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单位的监督检查,以确保系统内各实施主体切实贯彻
行政许可法。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推动
行政许可法施行。2004年7月6日至14日,在贯彻
行政许可法之初,市农委监察室就开展执法检查,了解各行政实施主体的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并加以整改,推广经验,确保
行政许可法施行规范、有序。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方便公众投诉。市农委在政务网上设立“主任信箱”、“公众监督”等栏目,并根据“当日受理,隔日反馈”的要求进行受理,以方便公众投诉。另外,还要求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将农委监察室作为各行政许可实施单位的监督部门,并在显要位置公示农委监察室的监督投诉电话及E-mail。三是开展行风政风问卷调查。根据“为谁办事,由谁评价”的原则,市农委监察室向曾到市农委办理过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对人发放近200份问卷,以了解公众的评价、建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