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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沪农委[2005]247号)


各区县农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厅沪委办[2005]21号《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和推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政领导在信访接待日到接待地点,当面与信访人沟通情况、答复询问、解疑释惑,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可以当场解决;当场可以受理的信访事项,可以当场决定是否受理,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这样做,不但方便了信访人,也便于党政领导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纠纷和矛盾。党政领导通过接待群众来访,有利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体察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畅通信访渠道;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有利于促进各种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利党、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我们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通知精神,健全和完善农委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畅通民意传送渠道,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了解“三农”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提高信访问题的化解效率和效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而更好的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认真把握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难、多办实事的原则。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信访接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农委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研究解决,特别是带有苗子性、典型性、倾向性的群众来访,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协调难度大的信访事项,要着力加以关注,并认真解决。不属于农委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也要认真接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转送有权处理的地区和部门。

  3、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在处理信访问题中,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坚持以法、以政策办事,不能乱开口子。对于诉求合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信访问题,要抓紧予以解决;对于诉求不合理,仍纠缠不休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4、坚持以预防为主、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针对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状况,善于发现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切实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

  5、坚持预约接待和随机接待相结合的原则。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应逐步做到以预约接待为主。主要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矛盾突出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以及各级各部门受理后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重大或疑难信访问题。未经区县及有关部门受理接待的上访群众,委领导一般不予接待。

  三、贯彻落实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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