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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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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 提出的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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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照
行政许可法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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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 提出的 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在 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并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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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