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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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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                    。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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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        提出的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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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                     。
  依照行政许可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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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人       提出的      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在              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      职务:
  记录员姓名:      职务:
  听证员姓名:      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并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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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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