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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


编号:

  申请人(初审机构):
  申请(经办)事项: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接收材料目录:
  1、
  2、
  3、
  4、

  申请经办人(初审机构经办人)
  接收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

  :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我机关提出的     申请       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
  2、 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你(单位)向          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3、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其他:       。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编号:

  :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申请      所送的有关材料后,我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1、                    ;
  2、                    ;
  3、                    ;
  4、                    。
  请你(单位)依照《            》第  条第  项第  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青海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青  海  省  建  设  厅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编号:

  :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申请     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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