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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2006年郊区设施粮田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进2006年郊区设施粮田建设的意见
(沪农委[2005]288号)


各区县农委,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市劳教局:

  市郊“三秋”的收、种工作基本结束,即将转入秋冬季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阶段。现就加快推进2006年郊区设施粮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任务,下达计划。明年是郊区百万亩设施粮田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2006年郊区设施粮田建设要确保完成30万亩,力争完成35万亩。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总体部署,按照设施粮田三年建设规划要求,将明年的设施粮田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农场,及时把建设计划批复下达到各单位。

  二、抓紧启动,积极推进。秋冬季是粮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好时机,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抓住秋冬季这一有利时机,一要抓紧完成第一批设施粮田建设计划的招投标工作,并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做好明年的设施粮田开工建设。二要认真编制好第二批设施粮田建设计划任务书,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早施工。三要积极做好国家综开项目承担的设施粮田建设计划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旦计划获批,及时组织实施。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设施粮田建设是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工程,也是为郊区“三农”服务的民心工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教育各施工单位,坚持按图施工,严格按照设施粮田建设的设计标准,认真把好质量关。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教育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出现,确保施工安全。

  四、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运作是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项目投资效能的重要手段。各区县和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市有关部门在南汇培训班上明确的各项管理要求,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建设资金区县级报帐制等管理制度。

  五、搞好服务,加强督查。设施粮田建设是一项农业重大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为设施粮田建设服务。各级农业部门必须切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多方支持。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千方百计安排好预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二要加强与水务部门的沟通,保证外围水利设施建设与田间设施建设同步,充分发挥设施粮田建设的效应。三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时监督管理,确保2006年全市设施粮田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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