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金山区廊下和枫泾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5]319号)
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集中连片建设万亩高标准核心粮田项目的请示》(金府函[2005]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决定2005年先行实施廊下镇和枫泾镇建设区域,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1、金山区廊下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2、金山区枫泾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
二、项目实施地点:1、廊下项目实施区域座落于廊下镇北部的设施粮田规划区内,总规划面积8000亩,2005年先实施5000亩,东至杨河港、大通港,南至漕廊公路,西至向阳河,北至吕巷交界;2、枫泾项目实施区域座落于枫泾镇北部的中洪、中民村的设施粮田规划区域内,东至周字港,南至村级公路,西至潮里泾,北至十一号河,粮田建设面积为20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金山区农业委员会,经营主体分别为金山区现代农业园区和枫泾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05年12月-2006年5月底。
五、项目建设内容:
1、廊下项目区:(1)农业设施:粮食仓库、烘干房、实验用房、晴雨棚、晒场、田间水泥道路、砂石路、平整土地、平复还耕、农电配套;(2)水利设施:水泥明沟、农桥;(3)环境治理:区域内河道疏浚、生态河坡、道路绿化(详见附表)。
2、枫泾项目区:(1)农业设施:粮食仓库、晒场、田间水泥道路、砂石路、平整土地、平复还耕;(2)水利设施:水泥明沟、农桥;(3)环境治理:区域内河道疏浚、生态河坡(详见附表)。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廊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枫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3000元/亩标准内按实结算)。
请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把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与枫泾古镇及金山农民画旅游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和项目审计审价,并抓住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把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具有江南水乡的风貌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