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崇明县良裕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5]318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实施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函》(崇府发〔2005〕7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明县良裕规模化优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
二、建设地点:崇明县北部新河镇垦区的设施粮田规划区域内。四至边界为东至直河港,南至北横引河,西至建设垦区,北至水工所副业场。粮田建设面积为7000亩。
三、建设单位和经营主体
建设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经营主体为上海良裕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期限:2005年12月-2006年5月底。
五、建设内容
1、农业设施:粮食仓库、农机仓库、实验室、管理用房、晒场、柏油路、田间水泥道路、砂石路、平整土地、平复还耕、农电配套;
2、水利设施:水泥渠道、泯沟渠道、涵洞等渠系建筑物;
3、环境治理:田间河道疏浚、生态护坡、河道绿化(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