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崇明县人民政府调整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6]8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送《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县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的函》(崇府发[2005]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崇明县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原建设地点分别在崇明县港沿镇合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500亩)、崇明县现代农业园区上海良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面积1000亩),项目建设总面积1500亩。由于崇明县农业规划调整等原因,同意原规划在上海良裕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设施菜田项目调整到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健绿花菜合作社种植基地。调整后,港沿镇合兴蔬菜基地的建设面积增加到600亩,现代农业园区健绿花菜合作社种植基地的建设面积为900亩,项目建设总面积仍为1500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为崇明县港沿镇合兴蔬菜总公司和上海健绿花菜合作社有限公司。
三、项目完成时间
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中港沿镇合兴蔬菜基地将于2006年1月底建设完成,现代农业园区健绿花菜合作社种植基地于2006年12月底建设完成。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五、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001.32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901.857万元、单体管棚(含薄膜、防虫网、滴灌)1968.3万元、联栋温室结构体(含薄膜、防虫网、滴灌)2102万元、其它建设内容29.17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48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企业配套701.327万元。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