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共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本项目责任书。
2、丙方受甲方委托,对乙方执行的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
3、乙方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项目内容,必须由一方提出修改内容及理由,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报送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
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定由于不可抗拒和非项目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项目责任时,应由乙方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经三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项目责任书内容,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项目责任书签约各方
甲方(委托方):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监管方):
区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检查记录表
检查范围: ○全面 ○部分
|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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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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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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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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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
| 被查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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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