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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6]6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产[2006]154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为做好200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办理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向市国资委申办年度检查。

  二、检查时间

  申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年度检查的单位填写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印章,随同需上报的文件、资料一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农委综合发展处。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主管部门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机构合并及分立、地址变更等情况时是否及时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

  (二)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及时办理资产处置和"非转经"的审核、报批手续;

  (三)行政事业单位撤销或转制为企业时是否及时办理产权撤销登记手续。

  四、需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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