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综合执法。
加强与渔监、海事、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综合执法,利用渔船集中时机,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查处“三证不齐、三无船只”和电捕渔船,配合做好防台、防火、防盗工作。提升执法效率,消除部门之间的管理盲区,努力提高休渔质量和效果。
7、落实专人管理制。
为了切实抓好伏休工作,市渔政处将对崇明、宝山、南汇、奉贤、金山各区(县)分派专人进行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互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伏休动态,妥善处理和应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海洋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管理制度,全市渔政部门必须坚决贯彻和长期坚持,认真担负起伏季休渔的渔政管理职责。要积极争取本地政府牵头、参加、成立的伏季休渔管理领导小组,为伏休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建立伏休管理责任制,确定第一责任人,落实领导负责制和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针对今年的特点,要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组织检查力量,把具体管理任务分解到船和人。
2、广泛宣传,组织培训
在伏休工作的各个阶段,利用新闻媒体报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告渔民书,渔政人员深入管理现场进行面对面宣传等不同层次、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伏休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措施,扩大影响,形成社会热点,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使伏休制度成为广大渔民的自觉行为。同时,就有关法律法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渔业无线电的使用和通讯设备的维护知识进行培训,规范渔民的捕捞活动,促进渔业安全生产。
3、措施落实,管理到位
有关渔政站要根据当地实际,抓紧落实各项动态管理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勤检查、勤巡逻,对休渔渔船进行全面掌控,做到措施落实,管理到位。对于幼鱼比例检查工作,全市渔政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要做到有船必查,违规必究。
4、严密监控,侧重防范
伏休期间,加强对从事工程渔船的监控,防止渔船借工程建设之机违规捕捞。同时,要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毛虾和海蜇等在伏休期间可能出现旺发现象,少数渔民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可能违规作业,因此要严密监控,侧重防范,杜绝违反伏休制度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