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三年完成的工作目标予以推进。建设的重点区域是100万亩设施粮田与30万亩设施菜田。
三、明确事权与财权
植物保护作为农技推广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种植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具有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性、强制性等特点。搞好植保工作,既要各方协作、配合支持,又要明晰事权与责任。
市植保植检部门重点加强中长期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以及应急预案制订和防治技术指导;农药安全使用和农药残留控制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安全示范区建设;植物保护新技术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荐、推广,以及适用性、安全性的评价;开展应施检疫植物、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监督检查涉检单位隔离试种和消毒处理,对检疫性植物有害进行调查并提出封锁、控制和扑灭技术方案;组织植保植检人员技术培训。
区县植保植检部门要开展对本地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危害特性等基础调查与动态监测,向市级植保部门提供监测基础数据,并发布本地区病虫预报;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市级植保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治药剂(器械)的组织和储备,组织开展当地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对乡镇及村级植保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在市植保植检部门指导下,开展本区县的植物检疫工作。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对"十一五"期间植保工作三大体系建设财权划分如下:
1、市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站(点)建设由市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测报站(点)建设由所在区(县)投入为主。
2、植物检疫体系装备建设由市级财政投入为主,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各区(县)财政投入。
3、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所需的器械配置,按千亩3万元标准控制。根据区县财力,市级财政实行差别补贴政策,闵行、宝山、浦东由市补贴10%,嘉定、松江、青浦由市补贴50%,南汇、奉贤由市补贴70%,金山由市补贴85%,崇明由市补贴95%。光明食品(集团)公司、市劳教局等单位由市补贴70%。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植保工作领导,根据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的发生发展趋势,及早制定应急防治预案,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防治资金和物资,组织统防队伍,开展统防统治。同时,在防治关键时期,组织农业行政、科技人员,深入村队和农户,督促、指导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