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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植保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农作物病虫测报体系建设

  从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预警能力出发,重点加强病虫害信息网络传输系统、病虫害信息分析处理系统、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和外来有害生物鉴别与隔离处理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性、流行性重大农作物病虫害,以及外来有害植物生物的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依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分布规律和作物布局,新(扩)建60个农作物测报站(点)和5个农业有害生物观测圃,达到平均每4-5万亩农田设置1个测报站(点)。每个测报站(点)要有病虫观测固定场所,配备观测设备(包括虫情测报灯、孢子捕捉仪、田间气象观测仪等)。

  加强病虫测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每个测报站(点)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现有的4个国家级和6个市级监测站(点),要配备专职测报人员,其他监测站(点)也要配备相应专(兼)职测报人员。

  2、建立健全植物检疫体系

  稳定现有市、区县两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和专职(兼职)植物检疫员队伍,开展植物检疫员岗位培训,提高植物检疫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执法水平。同时,在城区逐步建立植物检疫网点,配备兼职植物检疫员,逐步消灭植物检疫监管盲区。

  健全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预警监测网络,强化防疫装备手段。建立市级植物疫情隔离监测圃1个,市级植物疫情监测站5-6个,在农作物主产区和外来植物及其产品集散地等重点地区设立固定或流动疫情监测点,植物疫情检监站(点)可与农作物病虫测报站(点)建设相结合,实行资源共享。

  开展植物疫情普查,摸清植物有害生物家底,做好橘小实蝇和葡萄根瘤蚜等植物疫情的控制与扑灭,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积极推进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

  各区县要根据因地制宜、多种类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积极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政府公益性公共服务与市场化的专业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本市植保专业防治体系建设。

  植保专业防治队伍可以形式多样。可以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建立,除为本合作社农民服务之外,有条件的,向周边农户辐射,开展代防统治。可以镇村为单位,组建植保专业防治队伍,植保人员可以与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农机作业、农田排灌、社区治安等管理人员相结合,体现一支队伍,多种功能。也可与正在组建的为农综合服务站相结合,依托服务站开展代防统治。鼓励能人、农技部门、龙头企业跨村、跨镇组建区域性的植保专业防治队伍,植保人员既有专业的,也有兼职的,灵活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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